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落实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于2022年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烟台理工学院委员会“一会一报”制度(修订)》(烟理工党字[2022]8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学术会议、讲座、论坛等的管理。
各单位在组织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学术会议、讲座、论坛等工作时,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一会一报”的审查、批准制度、备案制度,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单位须提前审批备案,影响特别重大的要提前1周报备,举办单位需要会同党委宣传部报校党委审批。
近期,各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增多,一定要提高责任意识,防范舆情风险。举办者须有专人全程参加,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烟台市教育工委提供的反面典型就有烟台某学院组织的全国性学术研讨会没有进行“一会一报”,造成了不良的政治影响。再次通知,望高度重视!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24日